一、单位职责及招聘岗位
北京市妇女国际交流中心主要职责为,在市妇联党组领导下,承担同相关国际组织、世界各国、各地区妇女组织友好交往的事务性工作,主办或承办以妇女为主的展览、演出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正直,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五)应聘人员年龄条件以职位要求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6日(周三)17:30(逾期将不予审核)。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A4纸打印,由考生本人在表格右下角签字(需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本人签字”栏手工签字,不得代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资格、资质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
请一次性提交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或拍照(内容应清晰完整,按顺序排列;报名表需另提供word版一并发送),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例如:综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张三+138XXXXXXXX),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jjlzx@bjwomen.gov.cn。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准予参加笔试。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与成绩发布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部分岗位涉及专业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二)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比例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要求的1-4项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比例为1:5(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者,需提交书面说明,按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部分岗位在面试前还需进行专业考试,考生专业考试及面试成绩均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人选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综合成绩发布
各岗位分数占比分别为:
综合管理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活动管理岗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40%、专业考试成绩占比10%;
外事管理岗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40%、专业考试成绩占比10%;
项目管理岗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40%、专业考试成绩占比10%;
采用百分制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妇联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合格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二)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妇联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阅档、体检和招聘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